專利訴訟是有關專利糾紛的訴訟。人民法院審理各類專利糾紛案件,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專利法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進行。可以提起的專利訴訟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發(fā)明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駁回復審請求決定不服的;
2、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fā)明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發(fā)明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
3、專利權人對專利局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關于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
4、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
5、對假冒他人專利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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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訴訟的作用:
權利人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是有效打擊專利侵權、維護權利的一個重要途徑,與向知識產權局提起的行政投訴相比,其具有以下特點:
1、 可以請求賠償,有效彌補損失。
知識產權局進行行政處理只能對侵權人進行行政處罰,不能裁定賠償,而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提交的訴訟請求、侵權證據等裁定侵權人賠償權利人的損失。
2、 判決或裁定結果具有終局性。
當事人對知識產權局進行的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而經過法院一審、二審程序的判決或裁定具有終局性效力。